来源:信德海事 编辑: 船舶网
正在召开的IMO MEPC73会议上,尽管得到了美国方面的强力支持,IMO正式否决了由多个代表国家提出的“分段构建实施”的方案。
IMO限硫新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定为船舶燃油硫含量不应超过0.50% m/m(此前为3.50% m/m)。这样的新规将使得航运业不得不面临着更为高昂的成本账单,对其它各种大宗商品市场也将造成广泛影响。
而就在本周召开的IMO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73会议上,各成员国代表对于上述“分段实施”的提案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根据一份提交的草案文件,提案作者表示,“通过分段实施的方案,使目前具有挑战性的监管要求能够在不过分惩罚个别船舶的情况下得到安*。”
这一提议初由巴哈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巴拿马和多个航运协会提交,虽然后来也得到了美国的支持。但在周三当天的MEPC会议结束时,该提议遭到拒绝。
虽然这项措施的支持者辩称,它是一项数据收集工作,将有助于更有力的实施更严格的硫排放限制规定,但一些批评者认为,这其实是在试图淡化监管。
海事组织一再强调,从现在到2020年,限硫新规将没有机会被推迟实施。
此外,在本次MEPC会议上,一项推迟不合格燃料运输禁令实施日期的提议也被否决。该提案将在本周末海事组织环境小组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得到批准。
孟加拉代表方首先提出了推迟MARPOL Annex VI 修正案关于禁止船舶在2020年新规生效之后禁止船舶携带不合规的高硫燃油,除非该船有安装脱硫设备或则该船舶携带的高硫燃油为货油。
该禁令计划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该禁令的提案在MEPC 72上进行了讨论,并提交顺延到MEPC 73上以供采纳。但孟加拉国代表团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提案,表示应该推迟实施期限。孟加拉国代表团在会议上说,低硫油燃料获取并不便利,而且比高硫燃料更贵,因此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另外包括印度,伊朗,泰国,沙特,马来西亚,印尼,伊朗克以及俄罗斯代表对该项提案对该项提案表达出了支持。但是,参与讨论的其他代表团提出了反对意见。
尤其是挪威代表团(实际上,该项提案首先就是由挪威方面提出),挪威代表团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执行机制,这样的一个新规将以确保硫排放限制新规将得到一贯的执行下,同时更重要的是,如果该项禁令被拖延,这将向外界发出一个“很坏的信号”。
实际上,大多数代表团都对这个延期提案表达了反对的态度,虽然有些代表团仍要发言,但MEPC主席 Hideaki Saito直接宣布,这项提议将不会被接收,原先提议的强制实施日期(2020年3月1日)已得到确认。并已指示一个起草小组编写MARPOL Annex VI修正案草案的后文案,连同有关的MEPC决议,并向MEPC全体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以便在星期四或星期五终正式通过该项禁令。